本隐私权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由扬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系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本公司客户、产品服务之用户、企业客户及承包商之员工、职缺应征者、网站之注册会员、到访本公司厂区的访客或其他浏览本公司网站之浏览者(以下简称「您」)之隐私权制订,帮助您了解本公司如何搜集、使用及保护本公司所取得之您的个人资料,亦将说明本公司如何揭露、传输您的个人资料及收受对象。

若您为未成年人,您应于您的父母亲(或监护人)阅读并了解本政策后方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

您应仔细阅读本政策,并请留意本公司有可能随时修订本政策,请您于访问本公司网站时随时查阅本政策,以获知是否有内容更新。

若您使用本网站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会员、填写联系窗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将您的个人资料提供予我们,皆将被视为您或您的父母亲(或监护人)同意本政策。

  • 搜集个人资料的目的及依据:

    本公司为维护现有产品或服务质量、未来提供更好的产品或服务,或履行本公司的法定义务,本公司可能需要搜集您提供的个人资料。详细的搜集目的及相关依据说明如下:

    目的 依据
    提供暨改善产品或服务
    • 本公司与您开展商务合作之必要。
    • 本公司具有合法利益,但该合法利益不超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
    • 您同意提供的您的个人资料。
    • 本公司为履行法律义务之必要。
    维持企业营运
    • 本公司与您开展商务合作之必要。
    • 本公司具有合法利益,但该合法利益不超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
    • 您同意提供的您的个人资料。
    • 本公司为履行法律义务之必要。
    沟通联系及营销
    • 本公司与您开展商务合作之必要。
    • 本公司具有合法利益,但该合法利益不超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
    • 您同意提供的您的个人资料。
    • 本公司为履行法律义务之必要。
    • 如您为本公司注册会员,依您提供的个人资料营销您可能偏好的活动、产品或服务。
    信息系统暨安全之管理
    • 本公司具有合法利益,但该合法利益不超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
    • 本公司为履行法律义务之必要。
    客户或供货商管理
    • 本公司与您开展商务合作之必要。
    • 本公司具有合法利益,但该合法利益不超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
    • 您同意提供的您的个人资料。
    • 本公司为履行法律义务之必要。
    法令遵循或服从公权力
    • 本公司具有合法利益,但该合法利益不超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
    • 本公司为履行法律义务之必要。
    维护权益
    • 防止本公司或本公司人员权益之重大危害
    • 本公司具有合法利益,但该合法利益不超越您的利益、基本权利及自由为限。
    • 本公司为履行法律义务之必要。
  • 搜集的个人资料种类:

    依您使用本网站的服务不同,您可能需要提供以下各种类的个人资料予本公司,本公司亦将尽力采取各项合理措施,以确保在本政策上述所列目的范围内仅于最小范围且有合理关联性的搜集您的个人资料。也请您留意,您提供的个人资料内容是实时且正确的,以免因此影响您使用本网站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正确的联络信息以收到本公司的回复),如您的个人资料有更新的需要,请随时透过下方联络方式与本公司专责人员为您提供服务。

    种类 说明
    基本数据 姓名、国籍、头衔、所属单位信息(如有商务合作需要)
    联系方式 住居所地址、市话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沟通纪录 沟通之时间与日期、方式及内容。
    与网站使用相关信息 使用装置、装置操作系统、浏览器种类、浏览器设定、IP地址、系统语言设定、使用日期与时间、用户名称、密码、加密登入信息、使用数据、合并之统计数据、网站互动纪录(包括但不限于鼠标轨迹、触控互动)。
    特种个人资料 本公司除下列情形外,不会向您搜集、从第三方取得您的特种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病历、医疗、基因、性生活、健康检查及犯罪前科)。
    1. 法律明文规定。
    2. 您自行公开或其他已合法公开之个人资料。
    3. 本公司为协助公务机关执行法定职务或非公务机关履行法定义务必要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法定申报义务)。
    4. 经您书面同意。
  • 搜集个人资料的方式:

    依您使用本网站的服务不同,您可能需透过以下方式提供您的的个人资料予本公司或由本公司取得您的个人资料:

    方式 说明
    主动提供 由您或他人主动提供的信息获得。
    直接取得 透过与您直接接触后获得。
    合作取得 由与您的商务合作而获得。
    法律关系取得 由您自行公开之信息中而获得。
    公开取得 由您自行公开之信息中而获得。
    网站取得 由您造访本公司网站、注册会员或其他您使用本公司网站功能或资源而获得(包括但不限于cookies)。
    主动建立 本公司依您使用的产品或服务自行建立的您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您的互动纪录)。
  • 数据传输对象

    本公司为本政策前述所列目的,可能分享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下列人员或机关单位,于本政策前述目的范围内使用:

    1. 您指定之代理人;
    2. 依法律规定或服从公权力提供予政府机关;
    3. 已和本公司签署保密合约或承担不低于与本政策程度个人资料保护规定之客户、供货商、会计师、稽核人员、顾问、律师及其他与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相关之人员或机关单位;
    4. 为了维护本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权益、预防重大不法侵害提供予相关当事人、政府机关、司法机关;
    5. 于本公司出售或移转全部或部分之事业或资产时(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解散或清算),提供予买受人或受让人。

    因为本公司国外分公司、客户、供货商遍布全球,为达本政策前述所列目的,本公司可能将您的数据传输予在本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前述传输对象并进行储存及处理利用(以下简称「跨境传输」),而该传输对象国家对于个人资料保护的规定可能与您所在地的法律不同。本公司将尽力确保于跨境传输您的个人资料时符合本公司所在地及传输对象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两者规定不同的将以较严者为准。

    也请您留意,如果数据是由您自行直接移转到您所在地区以外、储存至云端服务之数据或信息者,并不属于本公司上述之跨境传输。

  • 传输数据之维护

    本公司已采取业界常用标准加密技术及组织规划措施,致力于防止您提供的个人资料因本公司故意过失而非法毁损、遗失、篡改、未经授权揭露、未经授权存取以及其他非法、未经授权或超出本政策约定内容以外之处理。但也请您留意,由于因特网的开放特性,信息安全服务有时而穷且本政策仅保护您提供予本公司之个人资料,在您经由因特网提供个人资料过程中之风险,仍需由您自行确认传输的信息安全性问题。

    本公司同时尽力采取合理的储存限制措施,只在合法且必要的期间内保留您提供的个人资料。本公司将以可以识别数据当事人身分的形式保存您的个人资料,保存期间为您与本公司间有持续往来关系之期间内(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作、注册会员资格持续时间),或本公司或第三人具有合法利益之期间内(包括但不限于权利维护或履行法律申报义务的数据调阅时间),以较长者为准。除此之外,为了本公司信息系统数据储存之系统限制及数据完整性,本公司可能会于上述时间届满后一年内保存您的个人资料,此期间本公司仅基于储存、系统维护及信息安全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如果您于此期间内有再次与本公司间有往来关系,则本公司将重新计算保存您个人资料的期间。上述保存期间届满后,本公司将永久删除或销毁您的相关个人资料,或以无法识别数据当事人身分的形式匿名保存为信息系统的备份数据。

  • 您的权利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对于您的个人资料您可向本公司主张享有以下权利,但也请您留意,您行使以下权利前,本公司可能需要您提供身分证明已确认该笔数据为您的个人资料。另外依您行使以下权利的方式,可能影响您完整的使用、享受本公司的网站、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因您拒绝提供联络信息,本公司将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或是本公司可能向您酌收处理您所提要求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寄送数据副本时的邮寄费用):

    1. 拒绝提供个人资料;
    2. 查阅您已提供的个人资料、要求该数据副本、要求修改或更正数据或其他与您已提供的个人资料相关之权利;
    3. 在具备合法理由前提下,要求删除或限制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4. 要求在可能的范围内,以可能的形式,移转您的个人资料;
    5. 撤回您同意本公司处理您个人资料的意思表示(请您留意,此不影响本公司收到您的撤回表示前处理该信息的合法及正当性,也不影响本公司依照其他合法性基础而处理您已提供的个人资料之合法性);
    6. 向您所在地的信息保护主管机关针对本公司处理您的个人资料进行申诉。

  • 联络方式

    如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或有其他与本政策有关之问题,欢迎联络我们与本公司人员取得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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