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職責與召開

每季至少召開一次,由公司經營階層向董事會報告經營績效,並由董事會決議重大經營方針及投資計劃。為公司最高治理單位以及重大經營決策中心,職責包括 :


一、監督經營績效 ;
二、防制利益衝突 ;
三、確保公司遵循各種法令 ;
四、確保公司遵循股東會決議等 ;
五、致力股東權益極大化。
 

多元化董事會及董事會成員

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本公司董事會由7席外部董事組成(含獨立董事3位),7位董事間未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獨立董事占比為43%,獨立董事袁万丁及賴錦德任期年資未超過9年,獨立董事吳相勲已連任逾三屆,在商業模式創新、新創投資評估、策略管理及產業分析方面具有豐富專業知識,能為公司提供重要的營運管理建議。1位董事年齡在61~70歲、3位董事年齡在51~60歲、3位在50歲以下,全體董事平均年齡約為53歲。此外,為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訂定女性董事比率目標為14%以上,目前7位董事中有2位女性,比率達29%。

為落實董事會專業領域多元化目標,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來自科技、財務、教育學術及管理等不同專業領域,董事林惠姿、王思克、王舒屏三位具備經營管理、領導決策、光電產業知識等專業能力;董事黃科志具備光電產業知識專業能力;獨立董事吳相勲來自學術界,並具備投資及管理實務歷練;獨立董事袁万丁具備經營管理及領導決策實務經驗;獨立董事賴錦德具備經營管理及領導決策實務經驗,皆對本公司營運規劃具助益。

職稱 姓名 性別 年齡 主要學(經)歷
董事長 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林惠姿
61-70 政治大學國際貿易學系學士
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董事 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王思克
51-60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碩士
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董事 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王舒屏
41-50 成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學士
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董事 黃科志 51-60 清華大學動力機械系博士
中科院材料暨光電研究所組長
獨立董事 吳相勲 41-50 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博士
元智大學管理學院專任助理教授
獨立董事 袁万丁 51-60 中國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EMBA
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賴錦德 41-50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電腦與通訊研究所碩士
狂點軟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
備註:本公司章程第十七條規定,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本屆董事任期為民國113月6月19日至民國116年6月18日

 

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訂有「董事、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與制度及績效評估」及「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於每年年度結束時進行當年度績效評估,評估對象及績效評估之衡量面向為董事會績效評估、董事成員(自我或同儕)績效評估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此外,參與董事會議之出席率為個別董事之績效評估重要項目,一定參與率以上,始得領取全部報酬,未達一定參與率者其報酬折半發放。

全體董事實際出席率為100%,全體進修時數共計51小時。
個別董事實際出席率亦均符合「董事、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與制度及績效評估」辦法中所訂之出席率標準。
民國112年度董事績效及全年報酬情形,預計提報最近期薪資報酬委員會。

112年董事會重要決議

全體董事實際出席率為96%,全體進修時數共計47小時。
個別董事實際出席率亦均符合「董事、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與制度及績效評估」辦法中所訂之出席率標準。
於第5屆第4次薪資報酬委員會(112/04/24)報告民國111年度董事績效及全年報酬情形。

111年董事會重要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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